各中层单位:
《河北农业大学关于招聘“太行学者”的意见》经2015年1月19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原则通过,于2015年6月23日修改后再次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会后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后,经学校研究同意,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
2016年1月6日
河北农业大学
关于招聘“太行学者”的意见
(2015年1月19日学校党委常委会通过)
为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实施人才振兴学科计划,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促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省强势特色学科和省重点学科面向国内外招聘“太行学者”。
一、“太行学者”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素质修养,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德才兼备;在从事的学科领域同具有较高的国际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协同创新精神。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
二、“太行学者”的待遇
(一)全职引进“太行学者”受聘专家
1.院士年薪150万元,提供15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安家费50万元。“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入选“千人计划”人才和国外知名专家年薪100万元,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安家费40万元。
2.学校配备1名科研助手和3人以上成员团队,在实验条件、指导研究生等工作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科研启动经费、工作条件等按学科类别及实际需要议定。
3.配偶和子女安置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鼓励“太行学者”携团队受聘,团队成员待遇参照学校其他类型人才引进政策。
(二)非全职引进“太行学者”受聘专家
1.院士每来校工作一个月给予10万元酬金,来校工作时间不足30天按每天3000元给予酬金。提供住房及必要的生活条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入选“千人计划”人才及国外知名专家每来校工作一个月给予8万元酬金,来校工作时间不足30天按每天2500元给予酬金。提供住房及必要的生活条件。
2.学校在实验条件、团队建设、指导研究生等工作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科研启动经费、工作条件等按学科类别及实际需要议定。
三、“太行学者”的职责
1.组建高水平学科团队,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
2.常年对所属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3.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为研究生讲授相关课程或开设专题讲座。
四、招聘“太行学者”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太行学者”的招聘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单位的限制,根据学科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1.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学科、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太行学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审批程序。学院提出申请报学科办,学科办根据学科需要进行审核并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报学校常委会批准。
3.管理与实施。学校与“太行学者”签订工作协议,学校定期对“太行学者”按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批准,做出奖励、续聘、处罚、解聘等决定。
4.“太行学者”的岗位津贴、住房、生活及工作条件由学校解决。
5.“太行学者”聘期为三年,实行聘约管理。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学校进行考核,提出续聘和解聘意见。
6.在聘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太行学者”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教学、科研工作中出现严重事故;
(4)不能很好地完成“太行学者”职责,考核不合格者。
五、 其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