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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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监督和评估工作。

二、负责开展有关高等教育的政策研究和专项调研,参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为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协助校领导谋划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

四、牵头对学校机构设置、总体编制、发展规模、办学定位等重大事项进行设计、研究和论证。

五、负责全校“双一流”建设的统筹协调,承担“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承担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七、起草并协调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指导相关单位完成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负责规划落实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八、负责学校学科结构布局、优化调整以及资源配置的方案制定;负责学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九、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科计划预算和落实以及日常管理、绩效评价。

十、负责学校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开展学科带头人、方向(学术)带头人、学科(术)骨干等学科人才的遴选、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制订、落实和考核评估;负责学校交叉学科计划项目的落实与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学科水平评估工作协调和落实。

十三、负责跟踪国内外学科前沿,收集分析各类数据统计报告和第三方数据;牵头开展ESI学科发展分析研究。

十四、负责或参与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负责审核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

十五、负责京津冀农林高校联盟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能,协调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和相关会务工作。

十七、承担学校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学校改革任务分解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评估工作。

十八、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协调各部门的报表数据,审核各类报表并汇总报送。

十九、负责学科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应用和日常管理。

二十、负责统筹推进“太行山道路”的深化与拓展工作。

二十一、牵头组织学校中层单位考核工作。

二十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节选自《河北农业大学党政管理和教辅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校人字〔20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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