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
我校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评审结果已经得到学校批准,现将填报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任务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时间范围:2015-2017年;指导老师一般由本学科带头人或方向带头人担任。
2.明确三年总体任务和目标。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条件建设等方面。
3.细化年度任务及考核指标。分年度对总体任务及目标进行分解,任务指标要有具体、明确、可执行,体现标志性成果。
4.经费预算。2015年,自然科学类学科每人6万元/年,人文社科类学科每人1.5万元/年。启动后第二年资助额根据上一年考评结果决定。
5.2015年经费需于12月20日前实现零结余。
二、填写要求
1.培养计划任务书一式四份,学科学位办、学院、青年学术带头人及其指导老师各一份,并作为考评、考核的主要依据。
2.资助经费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支出构成分为布置与培训、调研与信息搜集、工作场地租用、资料设备购置、检验与评审论证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资助经费不得用于:购置照相机、录像机、笔记本电脑等,办公室装修改造,餐费、劳务费、加班费、生活补助等,非学术性国内外考察等。对经费使用不合理的,将视情节做出责令调整经费使用、减少或取消资助经费等决定。
3.2015年开支项目仅限于布置与培训、调研与信息搜集、工作场地租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考评考核
实行青年学术带头人年度考评和聘期考核制度。年度考评工作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聘期考核工作在第三年时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青年学术带头人要发挥引领、表率、辐射作用,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四、报送要求
培养计划任务书经学科点、学院审核后,请各学院将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10月1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科学位办。
联 系 人:魏学军
联系电话:7526496
办公地点:综合楼912室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任务书.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任务书2015-2017.doc]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名单.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河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名单.doc]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