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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关于201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5 发布者: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建设发展,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需要,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1年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申报导师资格者科研经费按以下标准掌握:

1、硕士生导师申请者可支配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专业不少于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1万元。

2、博士生导师申请者可支配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专业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5万元。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填写《河北农业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

已具有导师资格者申请第二专业或转专业的导师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二专业或转专业申请表》。

2、学科点审核

学科点负责人组织本学科在校研究生导师成立博士/硕士导师资格评审组(至少5人,本学科相应层次导师不足5人的,需吸纳相近学科导师组成),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申请者的学术背景、科研支撑、学术水平、指导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综合评价;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做出学科点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经半数(含半数)以上赞成票同意的申请者材料上报院学位分委员会。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院学位分委员会在核实申请者材料、分析学科点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对学科点同意上报的申请者的导师资格进行投票表决,分层次提出是否同意增列为新导师的初步意见。形成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上报学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审。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三、提交的材料

1、申请者申报材料

《河北农业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原件一份);申请第二专业或转专业的导师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二专业或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学院审核材料

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导师申请统计表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3、评审费

评审费由申请者自理,硕士生导师申请者评审费200元,博士生导师申请者评审费500元。

四、其他事项

1、为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为导师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对申报者参评材料真实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者,院学位分委员会直接取消申请者本次评审资格。校学位委员会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相关学院。

2、拟申请转专业或第二专业的研究生导师依照《河北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申请第二专业或转专业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按相应层次一并申报。

3、校外人员申请导师依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工作实施细责》的要求,按相应层次一并申报。

4、相关文件及表格见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网页。

五、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422日下午5点前,按照上报材料要求,将上报材料及评审费统一报学校学科学位办办公室。

 

联系人:何义  电话:7526497

办公地点:综合楼901房间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申请  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二专业或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     学院导师申请统计表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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