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更好地了解各学院学科建设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学科建设质量,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科建设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现对学院2010年学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各有关学院。
二、考评步骤:
1.由各有关学院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认真填写《学院2010年学科建设自评表》,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备查。
2. 学科学位办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对被考评学院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价。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
3.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并公布。
4.考评结果作为各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院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做出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学科建设考评是评价学院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并保证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视为考评不合格。
请有关学院于1月20日前,将《学院2010年学科建设自评表》交至学科学位办。
附件:学院2010年学科建设自评表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