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使用“双一流”建设信息管理平台采集数据信息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18〕20号),为做好2018上半年省“双一流”、重点学科建设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范围为:列入我省“双一流”建设项目的学科和河北省重点学科。
二、数据采集主要内容
学科概况、制度措施、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教学成果、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支撑平台、条件建设、建设经费、服务社会案例、总结报告等学科建设所含主要内容。
三、采集时间范围及工作阶段
1.采集时间范围
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建设经费、服务社会案例等数据信息均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数据信息。学科概况、主要研究方向、师资队伍、支撑平台、条件建设等状态数据信息时间点均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详见附件)
2.工作阶段
10月17日-24日:教师登录学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填报(个人维护);院级管理员填写完善学校平台有关学院基础信息(院系维护);组织学科骨干撰写学科简介(限2000字)、社会服务典型案例(限800字)。
10月25日-28日:院级管理员审核有关信息,将学校平台内相关数据导出导入到省级平台,将学科简介、社会服务案例、总结报告等导入到省级平台。
10月29日-30日:学校审核汇总,撰写学校总体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四、数据信息采集方式
数据信息采集采用校级、省级两个网络平台,其中校级平台(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教师填报个人信息、学院管理员导出数据,省级平台用于“双一流”建设信息数据导入和上报省教育厅。
1.校级平台
“学科信息管理系统”链接见学科学位办网站左下角,校外访问网址http://211.68.191.167:88/,校内访问网址http://10.10.2.11:88/。该系统实行“校级-院级-教师”三级管理。系统已经为学校教职工及院级管理员分配好账号密码,登陆账号为本人工号。有关学院学科秘书为院级管理员,负责院级信息维护和审核。
请有关学院通知学科梯队人员及时登录该系统,按照“修改密码-完善基本信息-填写从事专业-选填其他个人信息-填写科学研究、教学工作、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信息”的流程录入信息。
2.省级平台
河北省教育厅开通了“双一流”建设信息管理平台,访问网址:http://202.206.100.197/。该平台实行“校级-院级”两级管理,有关学院学科秘书为院级管理员,登录账户为10086_学科代码。院级管理员负责将校级平台有关数据导出文件后,导入到省级平台。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实事求是填报数据信息,并妥善保存有关佐证材料。上报的数据信息,汇总后河北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附件:关于填报数据信息有关情况的说明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
关于填报数据信息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采集数据信息的时间段
本次所采集的数据信息(如科研获奖、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采集时间段均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涉及状态的数据信息(如师资队伍人员及其专任技术职务、导师资格、在校生数、重点实验室、学术团队、支撑平台等),采集时间点均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
二、关于学科简介
学科简介应阐述本学科的定位、发展目标、优势与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学科方向设置、学术地位、国内外影响、社会服务贡献水平与能力等,限填2000字。
三、关于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指多年来形成的相对稳定、具有鲜明特色的主要研究方向。
一流学科或重点学科为一级学科的,研究方向一般不少于5个,为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一般不少于3个。
四、关于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成员仅填写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人事关系在本单位本学科的专任教师,应填写在其主要从事的一级学科中,同一教师原则上只能归属一个学科,原则上不得在多个学科重复填写。
五、关于科学研究成果
所填成果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知识产权归属本单位。
同一教师的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学科填报,不能在多个学科重复填写。
同一教师在多个学科取得的成果可以按学科内涵分别填写在不同学科。
填报的“科研成果”均包含教师和学生的成果。
六、关于人才培养
在校生、毕业生,包含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生的学科归属,所有学生均应填写到所授予学位的学科,但授予双学位的学生,可在两个学科填写。
七、关于学术团队
学术团队成员可以来自本单位的不同学科。
八、关于社会服务典型案例(限填800字)
是指能够反映本学科在社会服务方面贡献的典型案例(案例取得成效或产生影响的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应说明本学科通过何种方法和途径服务社会,服务的行业和地域范围以及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和实质性贡献。
九、其他说明
1.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2.省级平台使用帮助文件及相关数据采集要求详见系统首页“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和“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信息管理平台信息采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