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遴选与培养办法(校学科[2015]1号)》和《河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管理细则(校学科[2015]3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1.考核对象。2015年经学校遴选并确定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2.考核内容。全面考核青年学术带头人发挥引领表率辐射作用,履行职责情况;重点考核科研教学成果、学术影响力和参与学科建设所做贡献情况。
二、考核步骤
1.材料填报。各青年学术带头人要对照本人填写的《培养计划任务书(2015-2017年)》,结合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2015至2017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表(2015-2017年)》(以下简称“考核表”,见附件),表中所涉及内容和数据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
2.学院审核。学院对考核表中涉及内容、数据及其佐证材料进行真实性验证,并签署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3.学校考评。学校组成专家组对各青年学术带头人进行述职考评,各青年学术带头人进行6分钟时长幻灯片的述职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终止资助。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28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考核表汇总后报学科学位办,并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人办公系统邮箱。联系人:魏学军,电话:7526496,办公地点:综合楼920室。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表(2015-2017年)
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遴选与培养办法(校学科[2015]1号)
附件3:河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带头人管理细则(校学科[2015]3号)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