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关于编制2016年财务预算的通知》(校财字[2015]4号),结合2015年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就编制2016年校重点学科、青年学术带头人经费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额度
2016年校重点学科、青年学术带头人经费额度与2015年相同。校重点学科25万元,校重点扶持学科15万元;青年学术带头人(自然科学类学科每人6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每人1.5万元)。
二、编制要求
根据国家现行财政拨和经费使用有关政策制度,实行年初预算审批,年终预算清零。执行过程中不允许对预算项目及经费使用范围进行调整等要求。要求项目预算做到科学、准确、规范,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
可行性要求。项目建设任务围绕任务目标和需求确定,与将要开展的活动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相一致,同时具有政策依据,具备开展该项活动的条件和一定的工作基础。
科学、准确、规范要求。仪器设备清单须详细列明各项技术参数,报价尽量准确;新建基地和实验室改造项目须按照投标要求写明项目概况、建设方案和资质要求等,符合招标的要求。
三、有关说明及上报时间
严禁购买与学科建设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在学科建设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劳务费;严禁开支招待费、交通工具运行费、通信费;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学科建设经费挪作它用。不能列支办公用品。
各有关学院、学科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预算工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充分讨论基础上,把经费预算做实做细,安排好计划进度,认真填写有关材料,预算上报批准后将不能变更。
上报截止时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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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