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3号)精神,结合河北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是评价高校办学条件优劣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制定政策、编制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照《河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分解的任务,做好本次统计工作。
二、统计时间
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20年9月1日。
三、填报要求
1.请各单位在填报前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附件2),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各单位应确保上报数据有据可依,如数据较2019年变动较大,请书面说明原因。
2.请各单位指定1名统计人员,于10月5日前将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3.各单位填报的统计报表(附件3)和审核表(附件4),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0月16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东校区综合楼1002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表各一份。
联系人:赵伟莉
联系电话:7521622
附件:(详见OA系统)
1.河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2.河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3.河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4.河北农业大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