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
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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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上午,我校召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高宝嘉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学科学位办、研究生学院、教务处、成教学院、现代科技学院负责人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面向2013-2014年度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专项检查分为学校自查(11月28日前)和省联查(12月1日至10日)两个阶段。自查的主要内容是:(1)贯彻落实和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具体情况;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建设情况;对照上述办法检查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并提出具体意见。(2)总结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面的主要做法、探索创新、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情况。
学科学位办根据领导指示,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对本次工作进行了总体布置和分工。研究生学院、教务处、成教学院就本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培养学院提出了具体要求。
高宝嘉副校长总结强调:第一,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是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一部分,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自2013年,我国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做了一系列改革:质量管理下移到各培养单位和导师;质量建设新常态,把质量建设、内涵建设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建立导师责、权、利统一机制,淘汰无经费、无项目、无成果的“三无”导师;依法治校,强化规章制度建设。第二,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核心是检查论文作假的“防治”工作做的怎样,查出论文作假后,如没有具体处理措施,实事求是写进自查报告中,并提出整改措施。查出论文作假,反映出该项工作管理过程中的漏洞,也是为下一步采取具体措施提出依据。第三,以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全面带动质量管理工作,形成质量文化,在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建章立制,从而不断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