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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重点学科评估和新增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1 发布者: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科建设工作改革,体现分类指导,促进学科融合,扶持新兴、特色学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评估,并新增遴选一批校级重点学科。现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学科评估工作

1. 评估范围

2009年我校确立的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原校级重点扶持学科现更名为校级特色学科,已经成为省重点学科的除外(名单见附件1)。

评估材料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1011日至今。

2. 评估程序

1)学科自评。全面总结近5年来各学科建设情况,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填报《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

2)专家审核。学科学位办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召开校级重点学科评审会,听取学科汇报和答辩情况,分层次确定评估等次。

4)评估结果的使用。评估合格的学科纳入资助序列;校级重点学科评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省重点学科;校级特色学科评估优秀的,经汇报答辩通过后,可优先进入校级重点学科的资助序列。

二、校级重点学科新增遴选工作

1. 遴选范围

遴选面向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省强势特色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和省重点学科不参加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分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两个类型。原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可以申报校级重点学科。

申报材料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1011日至今。

2. 遴选原则

1)坚持“农学类学科创一流,非农学科入主流、有特色”的学科建设指导思想,校级重点学科要和现代农业产业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学科方向设置上,强调突出体现河北农大的农科特色。

2)校级重点学科要和省强势特色学科、省重点学科、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在学科交叉和学科融合中突显特色。

3)校级重点学科要和人才振兴学科计划相结合,以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为核心,构建和扶持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具有凝聚力和创新精神的学科梯队。

3. 资助名额及资金额度

遴选若干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特色学科,使校级重点学科总数达到10个,校级特色学科总数达到10个。每个校级重点学科资助金额为25万元/年,每个校级特色学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年。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条件建设、梯队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自2014年起资助,周期为三年。

4. 新增遴选程序

1)学科申报。各学科要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见附件3)。

2)专家审核。学科学位办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备选校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召开新增重点学科评审会,听取备选学科汇报和答辩情况,最终确定新增的校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

三、注意事项

各学科所在学院应对所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涉及的学科梯队成员指本学科专职人员,其他学科兼职人员不计入,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不得作为成员填报。现有省强势特色学科、省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的梯队成员不能作为申报校级重点学科的梯队成员;学科梯队人员不得在不同学科交叉兼报。

2. 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指本学科专职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3. 填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申报材料失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评估学科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申报学科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各一式10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620日前报学科学位办。

联系人及电话:魏学军  7526496

E-mailweixj@hebau.edu.cn或办公系统邮箱

 

附件1. 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名单

附件2. 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表

附件3. 河北农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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