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学校学科高峰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发布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科高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学科〔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学校实施学科高峰人才培养计划,现将遴选学科高峰人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不超过4名,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超过3名,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只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不超过2名。以上名额不累加。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申请表,学科负责人(跨学院学科为方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属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审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跨学院学科须再经跨学院学位点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选,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职在册人员,已调离、尚未正式调入我校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不得申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申请材料主要填写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内容,近5年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获奖成果、论文和承担项目等一般应署名河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入职我校前除外)。

3.学院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遴选条件、推荐名额和程序等要求,对所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者不得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者有关材料进行审议,有关议事规则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校综字〔2018〕12号)进行,形成会议纪要(含推荐顺序)。

4.跨学院学科须经跨学院学位授权点管理委员会审议,有关工作制度按照《河北农业大学跨学院学位授权点管理暂行办法》(校学位〔2018〕6号)进行,形成会议纪要(含推荐顺序)。

四、提交材料

1. “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 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3. 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

4. 跨学院学位授权点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跨学院学科)。

五、报送时间

请有关学院于12月31日上午12:00前将需提交的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魏学军   电话:7526496

办公地址:综合楼920室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学科高峰人才申请表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2月6日    

Copyright 2019-2022 河北农业大学发展规划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 电话:0312-7526497

(推荐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否则会影响显示效果)